Web Title:105學年~112學年105學年~112學年

2023-07-25 「全民國防應變手冊」業經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於 112 年 6 月 13 日公布

一般公告

主旨:「全民國防應變手冊」業經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於 112 年 6 月 13 日公布,請貴校推廣運用,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2 年 7 月 18 日府民兵字第 1120172452 號函辦理。
二、「全民國防應變手冊」推廣成效列為行政院動員會報業務 評比項目,請貴校利用朝會、親師座談等時機推廣,並結 合全民國防教育課程運用,相關成果報告請於本府每半年 度調查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辦理情形時一併提供。
三、「全民國防應變手冊」內容,請至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 全球資訊網( https://aodm.mnd.gov.tw )全民國防手冊專區 下載「全民國防應變手冊」及「敵我識別-修正圖例」 檔。

2023-02-22 嘉義縣警察局設置「少年問題諮詢熱線-(05)3621596」

一般公告

主旨:為提升縣民及青少年朋友對少年安全之認知,便捷獲取自我保護及預防危害觀念的法律保護管道,本局設置「少年問題諮詢熱線-( 05 ) 3621596」,請查照。
說明:    
一、縣長翁章梁為積極照顧縣民所推動「進步價值」及「苦民所苦」政策,鑒於青少年犯罪或被害往往造成當事人及家長深切之傷痛,本局為讓學生安心、家長放心,設置「少年問題諮詢熱線-( 05 ) 3621596」,請廣為宣傳並善加利用。
二、請貴校協助將本訊息公布於貴校官網、網路社群家長群組或其他媒介,以利遂行。

2022-11-14 重申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1 條第 1 項之通報規定

一般公告

主旨: 重申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1 條第 1 項之通報規定,請宣導周知並落實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1 月 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46886 號函辦理。
二、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1 條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下稱防治準則)」第 16 條規定略以,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向當地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及學校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
三、 據此,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均為通報義務之主體,而義務產生之時點均係「第 1 時間知悉疑似校園性別事件起計算」,知悉後應立即應填具「各類校安事件告知單」或以其他通訊方式通報學校防治規定所定學校權責人員,續由學校通報權責人員依相關規定向教育主管機關進行校安通報及學校所在地社政機關進行社政通報,前開各該程序時限合計不得超過 24 小時。
四、 請學校落實上開通報規定,並持續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厚植並建立友善的校園環境。

2022-10-31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編著「7 歲以上未滿 12 歲偏差行為學生輔導手冊」供參考運用

一般公告

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編著「7 歲以上未滿 12 歲偏差行為學生輔導手冊」供參考運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0 月 1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41239 號函辦理。
二、 少年事件處理法(以下簡稱少事法)於 108 年 6 月 19 日修正公布施行,依少事法修正附帶決議, 7 歲以上未滿 12 歲偏差行為學生,係屬國民小學義務教育階段,爰由教育部邀集司法院、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內政部就偏差行為學生之通報、處遇、輔導及協助等事項進行研議。
三、 檢附「學校進行 7 歲以上未滿 12 歲偏差行為學生輔導流程圖」、「○○縣(市)○○學校 7 歲以上未滿 12 歲偏差行為學生個別化需求評估與輔導處遇及成效檢核表」及「7 歲以上未滿 12 歲偏差行為學生預防與輔導實施方案」供學校啟動三級輔導機制之依循。
四、 為提升教師及輔導人員對於 7 歲以上未滿 12 歲偏差行為學生之輔導專業知能,國教署編著旨揭輔導手冊(如附件),電子檔亦已置於該署網站( https://www.k12ea.gov.tw/ )→各類資料下載→7 歲以上未滿 12 歲偏差行為學生輔導手冊,請貴校參考運用。

2022-07-08 環境保護署辦理「拯救地球你我他」親子舞臺劇免費巡迴展演活動

一般公告

主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拯救地球你我他」親子舞臺劇免費巡迴展演活動,請轉知學生踴躍參加,並鼓勵國民小學以下之學童,全家一同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11 年 6 月 24 日環署綜字第 111108607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舞臺劇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將環境教育主題之故事劇本以親子舞臺劇方式進行宣導,本舞臺劇係委託雲豹國際有限公司旗下如果兒童劇團,由團長趙自強擔任總召集,以《何處是我家?幫領角鴞蓋個家》《緣來蛙抵嘉》及《來自北極的一封信》等 3 本現有環境教育繪本為素材,編撰環境教育故事劇本,創作成立體的舞臺劇演出,並取名為「拯救地球你我他」。
三、劇中串聯「地球暖化」、「節約用電」、「特色生物棲地破壞」及「空氣污染」等議題,透過故事情節引導小朋友瞭解環境保護就是從自己做起來!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為拯救地球盡一份心力!
四、演出時間為 1 小時,開演前 40 分鐘,憑登記成功紀錄( Email 通知信),現場換票入場, 1 人 1 券,自由入座;嘉義場: 111 年 9 月 17 日(星期六)下午 2 時 30 分,嘉義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大禮堂(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
五、旨揭舞臺劇皆為免費入場,惟每場次於演出前 3 週,在網路開放登記索票,每人限登記 4 張(索票網址為 https://www.beclass.com/rid=26489fe6257fcaf48853 )。每場次演出結束後,辦理抽獎活動,憑入場票券參加抽獎,獎項包括空氣清淨機、滑板車及繪本故事書。
六、後續各場次時間或地點如有變動,以「如果兒童劇團」臉書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ifkids.theatre )公告為準。

2022-03-02 教育部「『有愛無懼 翻轉人生』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家長親職手冊」

一般公告

主旨: 檢送教育部「『有愛無懼 翻轉人生』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家長親職手冊」及需求調查表各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2 月 14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12801003 號函辦理。
二、 旨揭手冊以親子相互理解出發,提供青少年可能誤觸或使用毒品(含非法藥物、管制物質)等藥物濫用相關知識,協助家長能夠及早發覺並避免孩子接觸毒品,或是陪伴已經遭受毒害的孩子遠離毒品。
三、 本手冊內容涵蓋「親子互動技巧」、「了解毒品危害」、「毒品戒治管道與資源」、「法律知識」等篇章,期能提供家長信心與能量,陪伴孩子共同面對藥物濫用問題。

2022-03-01 轉發嘉義縣警察局 111 年校園預防犯罪宣導計畫

一般公告

主旨: 轉發嘉義縣警察局 111 年校園預防犯罪宣導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嘉義縣警察局 111 年 2 月 18 日嘉縣警少字第 1110009658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目的係為強化師生對毒品、詐欺、性剝削及暴力等犯罪的法律認知,並防制毒品入侵校園,以落實少年安全保護政策。
三、 請各學校協助辦理,並於學校所屬網站公布訊息。

2021-03-26 社會局108年度及109年度社會救助通報案件辦理情形

一般公告

主旨: 函轉本縣社會局108年度及109年度社會救助通報案件辦理情形,請貴校加強辦理本通報,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縣社會局110年3月18日嘉縣社救助字第1100011695號函辦理。
二、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9條之1規定「教育人員、保育人員、社會工作人員、醫事人員、村(里)幹事、警察人員因執行業務知悉有社會救助需要之個人或家庭時,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
三、 前揭責任通報人員於知悉有社會救助需求者應於3日內填具「有社會救助需要的個人或家庭通報表」,以傳真方式通報本縣社會局社會救助科(傳真電話:05-3627391),該局接獲通報後,將派社工員訪視評估,並將處理情形回覆通報人。
四、 建請通報人先行了解有社會救助需求者之確實情形,若已 領有社會福利(如: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等)者,因本縣社會局已長期提供經濟支持,除有急難之狀況,無須再通報;非屬社會救助範疇之需求,請依相關規定通報權責單位。
五、 副本抄送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轉知所屬幼兒園配合辦理。
六、 檢附有社會救助需要的個人或家庭通報表、本縣 108 年度及 109 年度社會救助通報案件辦理情形各1份。

2021-03-25 家庭教育中心「個別化親職教育」及「家庭教育專業 輔導」服務

一般公告

主旨: 本縣家庭教育中心110年度辦理「個別家庭教育」服務,針對學生家庭提供「個別化親職教育」及「家庭教育專業輔導」服務,學校或社福機關如有需協助輔導之個案,請填寫「個案轉介單」及「服務申請表」(免備文)送至家庭教育中心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嘉義縣政府110年度推展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 「個別化親職教育」以「國中小階段」之學生的「家庭」或「家長」為主,服務對象及服務流程如下:
(一)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兒童、少年,而家長在親職教育上無法施力者。因家庭因素,致使兒童、少年有中輟之虞者。家長疏於照顧,使兒童、少年未獲得適當家庭教育者。經學校通報之未成年懷孕女學生、家長及其相
對當事人。
(二)上述學生問題行為之形成因素複雜,可能包括個人、交 友、學校、家庭經濟等因素,本案之協助對象以「家庭因素」(如父母管教不當、親子溝通問題等)為優先;且本著「教育」、「預防」之立場,以國小學童為優先。
(三)本案由家庭教育中心志工以校訪、家訪、電訪方式,進行個別化親職教育服務。考量服務志工案件負荷、地緣等因素,以太保、朴子、六腳、新港、中埔、東石、鹿草、水上、民雄、大林10鄉鎮市為重要服務區域。
(四)家庭教育中心接獲個案轉介單後,經外聘專業督導、志工督導及志工討論評估,並考量志工案件負荷程度及地緣距離,決定是否開案或轉介其他單位。
(五)檢附「個案轉介單」及「家長接受服務同意書」格式供參。
三、 「家庭教育專業輔導」服務對象及服務流程如下:(一)服務對象: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重大違規事件學生(指違反相關法規或學校校規,並經學校獎懲相關會議認定者)之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學生之人。
(二)辦理方式:聘請專業輔導人員(指具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專業執照者)提供面談輔導服務,每節補助鐘點費800元。110年全縣預計補助360節次,額滿為止。
(三)申請條件: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針對重大違規事件學生之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學生之人,評估有家庭教
育服務需求,倘經學校專業輔導人員服務仍無法滿足者,可填寫申請表(如附)向本縣家庭教育中心申請經費聘請外聘專業輔導人員。
(四)執行期限:請於110年8月31日前提出申請,並於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
(五)經費請領及報結:服務完成後,請於110年11月15日前,檢附成效評估表(如附)、輔導費印領清冊(格式如附)及材料費原始憑證(統一發票或收據,抬頭:嘉義縣政府《統編:66015102》),向本縣家庭教育中心請領經費及報結。
(六)檢附專業輔導人員參考建議名單,學校請自行遴請洽詢。
四、 本服務相關表單可至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網址 https://cic.familyedu.moe.gov.tw/)下載。

2021-01-25 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課程修正草案

一般公告

主旨:檢送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課程修正草案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24日臺教學(三)字第1090178700號函辦理。
二、查108年12月24日修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法第30條第3項所定具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持有本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知能高階培訓結業證書,且經本縣所設性平會核可並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爰教育部於109年規劃修正旨揭培訓課程。
三、本府刻正規劃110年度旨揭培訓課程,屆時另函通知請各校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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