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106學年度~112學年106學年度~112學年

學生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事宜加強教育宣導

主旨:請貴校針對學生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事宜加強教育宣導,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電動自行車)新法施行至今,仍有部分學生違法騎乘,請務必向家長及學生宣導,須年滿 14 歲者始得駕駛,駕駛時須配戴安全帽,車輛部分須向監理單位登記、領用、掛牌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
二、近期本縣學生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多以自摔、未注意車前狀況、遭他車擦撞為主,請學校多加宣導學生正確騎乘及防禦駕駛觀念,維護自身安全。
三、可多加運用「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交通安全教育教案手冊」、「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台」等教學輔助資源,配合融入課程或宣導講座使用,以豐富教材內容並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四、檢附微型電動二輪車懶人包供參(連結: https://168.motc.gov.tw/theme/package/post/2211091703353 )。

文章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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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計畫與宣導

二、教學與活動

三、交通安全與輔導

四、創新與重大成效